全市地税系统国地税合作暨落实合作规范3.0工作推进会召开

09-18 16:25  

2016年8月11日下午,全市地税系统国地税合作暨落实合作征管规范3.0工作推进会召开。市局副局长李先成、各县(市、区)局、市直各单位分管征管工作的局领导、市局国地税合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市局征收管理科科长雷国安主持。会上,雷科长宣读了《孝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化国地税合作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2016年第二期)》(孝地税发〔2016〕77号),各县(市、区)局分管领导汇报了前期国地税合作工作情况,市局机关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就下一阶段国地税合作工作作了安排。

市局副局长李先成对各地前期合作工作表示了充分肯定,并认真分析了前期国地税合作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他说,征管体制改革改掉的是地方收入结构,地税部门依法组织收入的职能、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没有变;改掉是一个主体税种,逐步完善的地方税收体系和税制改革的方向没有变,“六税一法”的体制框架已经初现端倪;改掉的是地税部门长期以来的“以票控税”方式,“信息管税”的手段没有改,要逐步转变到“以税控税”;改掉是纳税人的计税依据和税负,税务部门落实《规范》的责任和地方税收实现现代化的目标没有变。他强调,开展后“营改增”时代的税收管理,必须做到以不变应万变,牢牢把握地税初心,增加履责底气;必须做到以变应变,继续前进,增强应变能力;必须注重更加突出重视与国税部门的合作,更加突出税收风险管理的应对。在国地税合作过程中,各地要加强对《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3.0版)》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2版)》的学习、贯彻、落实。

他勉励,各级地税部门要勇于担当,敢于面对国地税合作工作中的问题,迎接挑战,抖擞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要早做准备,深入调查研究,厘清国地税合作的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3.0版)》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2版)》,让全市国地税合作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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