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法院

©原创   11-26 09:31  


本节目来自于孝感交通音乐广播《法律直播间》

孝南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代绍娟

主播:春晖

法院的主要工作职能是什么?

代绍娟: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主要任务是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依法执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商事纠纷,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维护公平正义,保护合法财产,保护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我国的法院组织体系是怎样的?

代绍娟:我国法院的组织体系包括

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制定司法解释,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并依照法律确定的职责范围,管理全国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

高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及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省、自治区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以及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县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法院以及市辖区人民法院。

专门人民法院:是人民法院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同行使国家的审判权。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农垦法院、石油法院等。

人民法院的工作原则是怎样的?

代绍娟: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对于一切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当事人,应当为他们翻译。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被告人除自己进行辩护外,有权委托律师为他辩护,可以由人民团体或者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或者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为他辩护,可以由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为他辩护。人民法院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指定辩护人为他辩护。

群众在诉讼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有哪些?

代绍娟: 享有的权利:

1、有权委托代理人。注意同时应递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2、对合议庭组成人员和书记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3、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和责任。

4、进行辩论的权利。

5、请求调解、自行和解的权利。

6、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出反诉。

7、不服一审判决,有提起上诉的权利。

8、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

承担的义务:

1、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遵守法庭秩序和诉讼程序。

3、自动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法院受理的较多的案件是什么?给大家的建议是什么?

代绍娟:民间借贷纠纷是我们受理的案件中一类比较常见的纠纷,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主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提供证据很重要

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无债权凭证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2、借款本金的认定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3、民间借贷中利率的相关规定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年利率36%,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约定无效。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出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借款人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4、未约定利率争议的处理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资金占用利息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5、违法借贷行为的处理

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6、保证责任的处理

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7、行为人的责任承担问题

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8、与合伙组织发生借贷纠纷的处理

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9.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普通公民可以到法院旁听庭审吗?

代绍娟:根据法律规定,除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允许公民参加旁听,一般情况下,只要法院公开审理案件,公民携带身份证即可到法庭参加旁听,但法院也可以根据法庭庭审场所旁听席的限制,事先向申请参加旁听的公民颁发旁听证,持证旁听。

另外,未成年人(经法院批准的除外)、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不能参加旁听。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FM87.7 孝感交通音乐广播《法律直播间》

直播时间:每周五上午11:20-12:00。

直播参与QQ:2856844530 。

本栏目由孝南区司法局友情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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