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省提前下达我市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477万元

12-26 08:56  

日前,从市扶贫办获悉,中央和省提前下达我市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47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431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46万元。

据了解,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帮助各地提前谋划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国家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并报省政府同意,提前下达我市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477万元。

资金下达各县(市、区)后,要根据本地脱贫攻坚规划,依据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和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资金安排、拨付、使用和监管程序,做好资金统筹使用,加快资金和项目对接,并对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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