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和湖泊局局长袁长祥就农村饮水安全答记者问

06-28 17:56  

导读:民以食为天,食以水为先。从曾经喝水难到喝上水,再到如今喝上安全、甘甜的自来水,滴滴甘露润民心。

饮水安全关乎民生福祉,在脱贫攻坚战中肩负着重大责任和使命。多年来,我市通过持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饮水问题在“十二五”末基本解决,农村饮水状况得到有效改善。但受自然、经济和社会发展条件制约,农村供水总体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部分工程基础薄弱,运行管护机制还不健全,个别分散工程存在水质不稳定、供水保障程度不高等问题。

为了啃下这个“硬骨头”,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提出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决定就是命令,从2016年至2018年底,通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我市累计完成投资2.8亿元,受益人口达到46.1万人。目前我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超过省政府提出的“十三五”末达到85%的目标任务,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程度均显著提高。

近日,孝感日报记者就农村饮水安全相关问题对话市水利和湖泊局局长袁长祥。

问:“十三五”以来,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十三五”以来,我市采取水厂管网延伸、改造水厂消毒设备、加压供水和新建集中供水工程、自流引泉工程和分散打井等措施,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截至2018年12月底,累计完成投资2.8亿元,惠及1787个村,46.1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855个,贫困户3.3万户,贫困人口9.5万人,基本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依据《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四大评价指标均已达到安全或基本安全。

问:目前我市农村饮水安全还存在哪些问题和困难?

答:“十一五”以来,我市共建成万人千吨以上水厂91处,200-1000吨规模水厂118处,20-200吨规模水厂207处,覆盖农村人口375.4万人,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均有了较大提升。但全市农村供水整体水平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

一是区域发展不平衡。除部分有条件地方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相对较高外,其余地方仅仅解决了广大农村群众“有水喝”的问题,距离“喝好水”的需求还有不小的差距。

二是工程基础薄弱。部分“十一五”、“十二五”初期建设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时间早、建设标准低、老化失修严重。

三是供需矛盾突出。部分地方农村人口流动性大,平时不用水,春节等节假日需求大等原因导致饮水供需矛盾比较突出,按现行标准兴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难以满足农村群众对优质饮用水的美好生活需求。

四是供水保障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特别是小型集中供水工程点多面广,部分以河流为水源地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水量减少,水质不稳定,水源地保护难度大,供水保障程度不高,影响水质的稳定达标。

问:今年我市将采取哪些措施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答: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回头看”。对照现行标准,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状况进行复核,对已经解决的做好达标验收。结合建档立卡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台帐,对新纳入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状况进行综合评价,未达标的及时纳入今年建设任务予以巩固提升,确保不漏一村、不掉一户、不落一人。

二是扎实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建设。2019年,全市计划对56.78万人进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按照6月底前全面开工,10月底前全面完成的总要求,倒排工期、压茬推进。对任务重的县市重点督办,进度慢的县市挂牌督办,发现问题,及时跟踪整改,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三是落实“三个责任”,完善“三项制度”。进一步落实农村供水工程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人、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人、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人的“三个责任”。建立和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运行管理经费的“三项制度”。

四是加大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满意度。重点宣传好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标准、水量标准、取水方便程度、供水保障率四项指标,提高群众对现行国家标准的知晓率,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问:群众都很关心饮水是否安全,请问饮水是否安全是怎么评价的,有没有标准?

答:2018年3月29日,水利部发布了《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准则规定了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适用于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评价。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水量,我市的标准是每人每天不低于40升为达标,每人每天不低于20升为基本达标。

二是水质,万人千吨供水工程的用水户,水质符合GB5749的规定为达标;万人千吨以下集中式供水工程及分散式供水工程的用水户,水质符合GB5749中农村供水水质宽限规定为达标;对分散供水户也可进行现场评价,只要饮用水中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可评价为基本达标。

三是用水方便程度,在这里我要澄清一点,我们现在部分群众存在误解,认为只有通自来水才是饮水安全,其实不是这样,供水入户或具备入户条件的为达标,供水未入户只要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或者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400米、垂直距离不超过40米的为达标;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或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800米、垂直距离不超过80米的为基本达标。

四是供水保证率,一年供水量符合标准天数在347天以上为达标;329天至346天为基本达标。需要说明的是要4项指标全部达标才能评价为安全;4项指标中全部基本达标或基本达标以上才能评价为基本安全;只要有1项未达标或未基本达标,就不能评价为安全或基本安全。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