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开展冷链经营单位、药店防控检查

08-11 09:22  

孝感日报讯记者  董晓芳  特约记者  宋桂舟  8月4日至6日,孝感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对城区冷链经营单位、药店、餐饮酒店进行了防控检查,督促经营单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50人次,检查冷链经营单位55家,药店30家,餐饮70家。

检查要求冷链经营单位必须做到“三证明一报告”(海关入关证明、入关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和新冠核酸检测报告),产品必须赋鄂冷链码,从业人员必须进行每7天一次核酸检测,并按“四全”(采样全覆盖、样本全检测、包装全消杀、商品全追溯)“六专”(专库、专人、专通道、专工具、专台账、专消杀)要求落实有关疫情防控举措。

药店要严格执行感冒、退烧、止咳等药品实名登记并做到数据及时上传,引导购药群众主动扫码、量体温、戴口罩。在醒目位置(或电子显示屏)开展防疫知识宣传,药店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口罩,做好体温检测和健康检测、疫苗接种工作,并结合“五城同创”做好卫生和清洁消毒工作。

同时,餐饮酒店要严格落实晨检制度,餐饮酒店从业人员必须佩带口罩、测量体温(上岗一日三量),体温异常隔离、及时上报,确保安全防控,重点关键部位按新冠防控消毒指南进行消毒,并做好相关测量体温、消毒记录等。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进货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必须落实“三证一报告”和查鄂冷链码,并按“四全”、“六专”做好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冷链从业人员必须落实每7天一次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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