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4日《与法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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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友遭猥亵,男友追上猥亵男将其踢伤被刑拘,该判正当防卫还是事后防卫,2020年9月3号两高一部联合公布《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的公布具有怎样的意义?敬请关注本期《与法同行》之解读正当防卫新规。前几个月,一条“男学生踹伤猥亵男遭刑拘”的新闻在网上爆出,引发了众多网友的关注,一时间“见义勇为”、“正当防卫”这些词语也是频频登上热搜,下面通过视频我们来回顾一下这一事件。

    目前当事人小胡已经解除了刑拘,案件正在重新调查。对于这一事件,在网络上,网友们争论最多的,除了小胡该不该刑拘之外,还有小胡的行为到底属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针对这一话题,我们的记者视频采访了北京市奕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岩,来听听赵律师的解读。

    目前案件还在重新调查当中,相信法律会给当事人带来一个公平的判决。对于正当防卫的判定,今年9月3号,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这一指导意见的公布将对正当防卫的判定带来哪些变化,指导意见当中又有哪些新的亮点,继续来听听赵律师的解读。

    近年来,涉及正当防卫的案件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遇到类似案件,由于规定不明确,或司法办案人员认识不统一,常常会陷入“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中,此次公布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正当防卫制度的相关规定,避免在相关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执法不统一、模糊不清、难以判定的情况。

    指导意见中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意图条件做了相应的规定,并准确界分了防卫行为与相互斗殴的区别,在以往的案件中,司法办案人员可能会受到“人死为大”观念的影响,在审判过程中难以判定当事人是否存在正当防卫的行为,此次公布的指导意见全面系统的确定了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为司法审判提供了良好的指导作用。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鼓励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但在实施防卫权的同时,我们也要把握好尺度,勇于拿出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切记不能以暴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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