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3日《与法同行》

02-18 11:38  

七旬老汉为何将五个子女告上法庭,我国对于赡养老人和抚养孩子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敬请关注本期《与法同行》之法说“尊老爱幼”。“家”对于咱们中国人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正如那句歌词写的“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但是在生活中,却并不是家家都能家和万事兴,因为家产和赡养老人等问题引起纠纷的家庭,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前不久贵州省黔西南州就发生了一起七旬老人状告子女不赡养的案件,来看看当时的报道。

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视频里两位老人和五个子女争吵的情景,在生活中那是太常见了,尊老爱幼是我国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更是每一个成年子女的义务,那么子女对老人的赡养义务主要包括哪些方面,对于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又将受到怎样的法律处罚,关于这个话题,我们请到了北京市奕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冯慧颖,来听听冯律师的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这里的赡养是在血缘和抚养关系的基础上成立的一种回报式的义务。《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1074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民法典》规定,赡养人的范围只包括老年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包括儿媳、女婿。因此,儿媳、女婿对公婆、对岳父母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但赡养人的配偶有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的义务,且此规定只适用于夫妇关系存续期间。若赡养人及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或者赡养人死亡,那么,配偶一方协助赡养的义务就自动解除了。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同样的父母对年幼的子女也有抚养的义务。

冯律师告诉我们孩子不因父母的离婚而丧失被抚养的权利,这是有法律支持的。《民法典》第1084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第1085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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